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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定区国土局誓将公民合法土地“收回” 一纸公告:收地法院判决也白搭:安定区国土局誓将公民合法土地“收回”公民的合法土地,却被政府发文收回,在法院作出终审判决后,政府依然我行我素。补偿价103.7元的土地,政府以325元的价格卖出,净赚20多万元。 这种咄咄怪事,就发生在定西市安定区公民马靖坤、周吉安和安定区政府之间。事由政府侵权收土地2003年“五一”期间,《定西日报》连续刊登了定西地区行署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挂牌出让公告,对三宗国有土地进行了公开拍卖和挂牌出让,其中包括原定西地区双象挂车有限责任公司的3.5120万平方米用地。 这则公告引起了安定区(原定西县)公民马靖坤、周吉安的强烈抗议。据了解,马靖坤、周吉安分别于2002年7月和8月,依法取得了定西地区双象挂车有限责任公司的1722平方米和1190平方米两块国有土地的使用权,并拿到了定西县人民政府、定西县房地产管理局核发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在两份土地使用证上登记的土地用途均为综合用地,出让期限为50年。 2003年5月19日,安定区国土局给马靖坤、周吉安两人送达了关于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并给予相应补偿的通知。在未获得马靖坤、周吉安两人同意的情况下,2003年5月26日,该宗土地被定西地区广厦建筑安装工程公司(以下简称广厦公司)以325元/平方米的价格揭牌买走,土地用途仍为综合用地。同年7月1日,安定区国土局以实施城市规划、旧城改造以及公共利益的需要为由,发布07号公告,对马、周拥有的两块土地的使用权予以收回。马靖坤、周吉安认为政府的行为已严重侵犯了他俩的合法权益,于是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调查公共利益是幌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因公共利益需要使用土地或者为实施城市规划旧城区改建需要使用土地的,政府有强行收回国有土地的权力。在土地被收回并拍卖后,马靖坤、周吉安多次找到安定区人民政府及城建、土地部门讨说法,答复均是该土地是因要建一劳动力再就业市场而收回的,是为公共利益而收回,政府是依法办事。 事情真是这样的吗? 2004年11月22日,当记者来到有争议的那块土地处时,看到在这两块土地的后面是二十多栋已经被广厦公司开发的商住楼,在周吉安所拥有土地的后面,一个完整的再就业市场已经建成,不存在再就业市场占用周吉安土地的问题,而在马靖坤所取得的土地上,是一栋由广厦公司开发的商住楼。争议土地升值是核心马靖坤、周吉安两人所拥有的土地,政府愿意给予相应的补偿后收回,而马靖坤、周吉安又为何不愿出让呢?据了解,政府通知马靖坤、周吉安的地皮的补偿价格是每平方米103.7元,而政府卖给广厦公司的价格是每平方米325元,政府依靠行政手段收回这两块地后,可净赚20多万元。周吉安告诉记者,仅自己这临街的1190平方米土地,开发后可获利200万元不止。诉讼省高院判公告无效马靖坤、周吉安针对安定区国土局所发的收回土地使用权的07号公告,向定西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定西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维持了安定区国土局的07号公告。 马靖坤、周吉安不服,上诉至省高院。 2004年5月20日,省高院作出终审判决:撤销定西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确认定西市安定区国土局作出的07号公告中关于收回马靖坤、周吉安使用的两块土地使用权的内容无效。费解违法行为仍在继续在得到安定区国土局同意马靖坤修建综合楼的复函后,马靖坤、周吉安认为此事应该画上句号了。但今年9月24日,安定区国土局再次下发19号行政决定书,以马靖坤、周吉安使用的两块地被规划为下岗职工再就业市场为由,又一次将两块地收回。 2004年11月22日,记者赶到定西市安定区城建局采访时,该局李副局长也认为马靖坤、周吉安所拥有的两块地的手续齐全,但收回土地都是市上安排的,他们只负责执行。 对于政府一而再、再而三地收回公民合法土地的行为,让马靖坤、周吉安痛苦不已。他们认为,安定区政府置法院的判决于不顾,这是对神圣法律的践踏和侵犯,他们已做好准备,要将官司打到底。 文/图 兰州晨报 记者 王聪 柴用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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